外来经营户使用经营地普通发票申请

来源:河南省国税局  作者:一凡   字体:

适用对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纳税人:1、外省(市、区)纳税人临时来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、已向当地国税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3、按规定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1、本省外县(市)纳税人临时来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、已向当地国税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
办理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18条
项目种类 行政许可
审批权限 县区局
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
主表 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或者     《领取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》
需提供资料

1、税务登记证件副本;
2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;
3、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;
4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工作证或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);
5、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