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申请

来源:河南省国税局  作者:一凡   字体:

适用对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纳税人: 1、有计算机操作人员; 2、具备计算机开票所需的硬件、软件; 3、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。
办理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24条
项目种类 行政许可
审批权限 市局
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
主表 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
需提供资料

1、载明单位名称、普通发票管理现状及申请原因等内容书面说明;
2、自行开发计算机开具发票软件的,提供开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。